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本人丈夫在对方“YY”APP 充值 抽奖活动 共计33万 元(有流水)。抽到的奖项(平台虚拟的实物)又以赠送给主播和平台的方式消耗掉的. 我是刚发现的,现这个钱还能通过诉讼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