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迁门市房,被开发商办到自己名下,抵押给别人,现法院强制拍卖,应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21-01-27 11:21
向TA提问房产证上没有抵押的显示。
据《担保法》规定,开发商若将土地或房屋进行抵押,均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据《担保法》规定,开发商若将土地或房屋进行抵押,均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
如果是期房,开发商将在建项目的土地进行抵押,登记机关会在开发商的《土地使用证》上进行标识;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将建成的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机关会在开发商的房产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五条
发表于 2021-01-27 11:45
向TA提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七条做了明确的规定: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所得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对购房者来说,存在的风险就是开发商到期不能还款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地上的建筑会一起拍卖。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发表于 2021-01-27 12:24
向TA提问房子被开发商抵押的情况有两个,一个是开发商“先抵后卖”,也就是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另一个是“先卖后抵”,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那么根据《最高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先抵后卖属于欺诈,如果开发商不能为您解除抵押办理过户的话,您可以撤销合同;如果是先卖后抵,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您可以解除合同。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您均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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