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上一家单位因未能兑现承诺,辞职时与对方协商补偿5万元才提供交接资料,我把资料整理成四个文件,通过百度网盘的形式把资料下载链接提供给对方,因为整个协商为口头承诺,我在其中一个压缩包上设了密码。第二天,对方下载资料并进行核对,中间缺失资料也按对方要求进行补充和提交。直到第三天下午,对方才从公司账户进行了5万元的转账,在收到款的10分钟内我也把密码提供给对方。事情过去一年后,该公司通过一家律师事务所发律师函,对我进行诉讼,说我在一年前对文件资料进行加密,敲诈勒索该公司,让我退还五万元。这种情况是否如对方所说,构成敲诈勒索。我应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陕西-西安 发表于:2021-02-2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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