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保全财产,产证一直做不出,房产商要宣布破产,我改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21-04-06 16:13
向TA提问因为诉讼保全之后相关执法部门会进行相关的处理,保全其房屋内的物品的完整,等诉讼结束后才可以进行出租。
诉前保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发表于 2021-04-06 16:45
向TA提问财产保全对于离婚案件来说,是为了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之后无法执行而向法院提出的一种保全机制。人民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一千元的,每件缴纳30元的保全费,超过一千没到10万元的,按照1%的比例来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5‰的比例来缴纳,但是当事人无论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有多高,法院所收取的保全费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当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时候呢也有技巧,为了防止对方在起诉后转移财产,我们最好能够在起诉前就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最迟也应在立案的同时作出保全申请。对于财产保全法院会要求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而现在广州大部分地区的法院呢都允许以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申请保全一方的财产份额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