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收养的子女,通过关系办了出生证明。2019年收养的子女养父去世可有继承权
人
发表于 2021-04-09 16:52
向TA提问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1)如果是生父母要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
(2)如果是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3)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证据。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发表于 2021-04-09 17:26
向TA提问收养案件要提供什么证据如下:(1)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5)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6)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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