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属因土地被占引起土地纠纷,请求村政府及乡政府给予解决,多次请求无果,后来亲属走上了上访路线,去北京多次,在北京得到本县相关人员允诺后,于2020年12月8号,得到赔偿款共计5万3千元,其中4万5千元是转账,8千元是现金,当时乡干部要求就5万3千元款项,怎么要求的,本人写了书面证明,并按了本人及爱人的手印,年后本人去北京打工,爱人在家,本人在北京打工时,于2021年3月31日被本县刑事办案人员从北京押解回显,现在本县看守所拘押,拘押理由是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原告是公诉,请问,我家亲属是否犯罪,是敲诈勒索还是不当得利,还有政府人员给予的元赔偿金是否有蓄意陷害嫌疑,因为我家亲属是标准农民,法律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我们能做些什么呢?请求给予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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