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2011年购买了一套商业公寓,当时在售楼处签合同办理了招行贷款,今年卖掉了,卖之前已结清所有贷款,因为此公寓性质为商业,并且我名下没有其他房产,所以完成卖房之后想去购买一套住宅,因为了解到商业公寓不占用首套房资格,所以想付三成首付并办理公积金,在这个过程中,征信报告显示之前的公寓办理的不是商业按揭而是一手楼住房贷款,所以占用了我的首套房资格,这种情况银行是不是应该更改征信,如果不改,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

天津-天津 发表于:2021-05-0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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