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出院,要进行二次手术,肇事者需要给护理费吗?给多少?
人
发表于 2021-07-20 16:31
向TA提问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当事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发表于 2021-07-20 17:04
向TA提问发生车祸后,可能受害人需要住院治疗,如果是肇事方的责任,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描述:
1.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2、住院期间是否需要加强营养;
3.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4.出院后休息时间;
5.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复查费用及时间;
另外,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避免因为医生记录病情不详细甚至错误导致后续的评残、赔偿。
同时,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出院时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的,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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