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子两口子闹离婚,离了之后男方妈妈到处败坏我妹子,发语音骂她,然后我妈和我妹子三个人去他家讲道理,结果男方二姐先动手打我妹子,然后她们就打了起来,报警后伤情鉴定是我妈和男方二姐都是轻微伤,都是抓的脸,对方不同意调解,说我妹子她们去他家属于滋扰闹事,让派出所拘留我妹子她们,派出所建议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要拘留我妹子她们对方拘留的面不大,说是我家人去她家了,但是是他二姐先动的手,派出所说没有证据他不承认,那他们也没有证据证明我家人先动得手,我妈都70了谁能去给他打架呢?如果这样只拘留我家人他家人没事我觉得这样不公平!想听听您的建议?
人
发表于 2021-07-16 16:06
向TA提问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你可以以孩子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支付扶养费、教育费 即使离婚,不带子女一方仍负有抚养义务,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于 2021-07-16 16:53
向TA提问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
发表于 2021-07-16 17:28
向TA提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时,也要提供对方因赌博受治安拘留或刑事责任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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