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村相邻权纠纷要处理,不知你是否有兴趣委托代理?如有兴趣可以来电详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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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哪儿的案子呢?电话联系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具体什么情况呢?欢迎联系。
发表于 2021-05-24 11:44
向TA提问您好,可以接受您的委托。欢迎来电或者来事务所详询。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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