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住房开发商售前以高端洋房给予宣传,但收房时就是一个安置房,房屋厕所下水道紧挨厕所门、入户水管从入户大门顶上入户、燃气管道铺设不合理及报警器电源线不独立走线、地面与墙体空鼓较多、楼梯存在缺口(成人的一只脚可以伸出自如),请问一下,我们业主该怎么维权?
人
发表于 2021-07-06 15:51
向TA提问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可以退的。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有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的质量监督单位申请进行重新核验。经过核验之后,确属主体的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利进行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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