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信合伙开公司误导,张三分多次给李四个人转账数万元,之后张三让老婆代签订股东合同,合同由李四保管,并委托李四全权负责股东权益,不到一月,李四就电话告知张三,说要退股离开经营公司让其一起退股。并口头承诺张三之前的转账款一年后全额退还。到期后张三索要,李四矢口否认偿还转账款,并口头称公司倒闭,拒不提供投资公司时签署的股东合同和公司任何的经营状况材料。之后,张三以不当得利诉求起诉李四,李四向法庭提供伪造合同一份,股东证人一名是其好友出庭作证,导致张三败诉,张三过了申诉期没有再抗诉。李四以借贷关系又起诉张三之前索要的一万元借款,因转账凭证备注有借款字样,张三又败诉。张三想再次起诉要回之前的数万元款项,该如何进行申诉。
人
发表于 2021-07-07 17:56
向TA提问申诉的期限是半年,如果一审判决生效后至今超过半年的话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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