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女友共同出资首付买的房,以我名字贷的款,房贷也是我每个月在交,现在想把房子处理掉,在处理前,想给她写个公证书,怎么写啊?
人
发表于 2021-07-16 15:06
向TA提问1.如果你们双方为该房产办理房产公证,确定共同共有方式,则该房产今后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你们在婚后为你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该房产也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双方签订房产协议,根据婚姻法的契约优先原则,即使不公正,房产按协议分割。
3.如果没有进行第1、2项,若有房贷且延续到婚后,房产分割情况为:在保有你父母出资凭证,该部分出资作为你对该房产的债权,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归产权登记人即女方。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发表于 2021-07-16 15:38
向TA提问对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能分吗这个问题有两种的情况。第一,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并且婚后又没有做过任何的产权变更登记,那么这套房子就为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是不予分割的。但是如果这套房子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则配偶一方是可以要求在离婚时分割该套房产的。那么法官在分割时也会考虑到房屋的出资问题,给出资多的一方进行照顾。第二,如果一方婚前的房产仅仅是出首付购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婚后未做产权变更,但是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但是该房产的性质依然是一方的婚前房产,但是配偶就离婚时,可以就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的部分进行请求,进行分割;如果这套房子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配偶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那么同时,实践中有可能法官会将其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适当考虑出资的问题,予以公平的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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