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进入清算程序怎么办,能和解吗
人
发表于 2021-07-27 14:11
向TA提问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http://www.66law.cn/tiaoli/63.aspx
发表于 2021-07-27 14:34
向TA提问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发表于 2021-07-27 15:07
向TA提问公司注销程序如下: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4、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6、开户银行的销户证明。7、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的受理证明。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10、其他资料。资料齐全的开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工商部门经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出具注销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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