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女孩小丽的母亲付了20万首付贷款给小丽买了价值50万的房子,打算贷款三十万,但因为是期房,所以只是先签了购房合同并做了网签写小丽的名字,房贷因为售楼处原因暂时没有办理贷款手续,也没有办理房照,2020年三月小丽相亲处了男朋友,2020年七月领证结婚,2020年九月售楼处通知可以办理贷款了,但因为这时已经是已婚,不动产登记要求抵押时两个人的名字,2021年5月可以办房照了,也写两个人的名字,以后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法院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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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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