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国家信访局的投资要求:河北省政府及监管部门对河北融投违法违规担保监管失职,对出借百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国务院批准颁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及时拿出可行的解决预案,但是七年的时间过去了,信国家信访局只是将投资转-河北省信访-转河北省国资委-转河北融投处理。然后以无代偿能力等理由搁置,几年来就是来回踢皮球。而监管部门既无预案也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求助。
人
发表于 2021-08-02 14:25
向TA提问可委托资深律师处理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