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中途退保,由反佣金可不可以作为证据,退回本金保险。
人
发表于 2021-08-06 09:51
向TA提问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
1、保费扣除。
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
2、10天的犹豫期。
法律依据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
发表于 2021-08-06 10:17
向TA提问保险合同如果从保险期限的长短做划分,可分为短期保险和长期保险。财产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通常属于消费型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每年交费每年有保障,该种保险因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不存在一年后退保的情形。长期健康保险通常是指年交10年、20年或30年保至多少岁或保终身的保险,按照保险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投保人有投保和退保自由,投保人享有任意时间的退保权利。买了一年的保险,如果投保人认为不合适或者其他原因,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已缴纳的保费-管理费用分摊-佣金-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的利息,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通常会在保险合同中进行列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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