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与合伙人经营一家店,店铺是他找的,也是他谈的,我确认之后同意与他一起经营,合同上写明用公司账户,也口头上说过要用公司账户,他让我把钱打入他个人账户,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将合伙的店与他个人的店绑定在一张卡上,我查账发现有用于个人消费,他说是用的他自己的钱;按照要求,在七月一号之前应该把钱打入账号,他没有履行;他也亲口承认挪用过店里资金;通过店铺接单,并没有把钱打入店铺账户;并且私自违背合同做决定;按照这种行为做法能要求全额退款吗,店归他所有;
人
发表于 2022-01-21 11:43
向TA提问你好,有相关证据,可以起诉,股东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这种情况我可以按照注入资金全额退款吗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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