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入职,负责搅拌站技术,口头约定工资每月8000元,干满一个月后缴5险,5.30日乘坐混凝土罐车去工地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认定我无责任,去医院处理一下没有住院治疗,6月3日老板以活少为由将我辞退,说6月15号左右有一笔款下来给我在开工资,直到月底也没开,后来就微信不回电话不接了,9月12号我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才给我回了电话说我们4月30号打的120方左右混凝土地面未符合对方要求给他造成了损失拒绝支付我工资。地面在5月15号左右就以通车使用。要求,唐山地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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