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计算?
人
发表于 2025-02-27 13:56
向TA提问有报警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可以咨询谢律师
您好!可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
发表于 2025-02-27 16:28
向TA提问是不是要找律师代理?需要的话,加我微信
交通事故赔偿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宿费等。
具体需要结合你的病历材料情况详细分析
发表于 2025-02-28 10:49
向TA提问交通事故赔偿计算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以下是具体计算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赔偿金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 = 误工月收入 × 误工时间。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护理费 = 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 × 护理天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宿费一般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 / 天)× 住院天数。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一定的标准,如 20 元左右 / 天来估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 × 伤残系数 × 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丧葬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分受害人死亡和残疾两种情形,较为复杂,如受害人死亡,被扶养人生活费(18 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被扶养人)=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8 岁 - 被扶养人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维修费用:根据车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确定实际维修费用。
车辆施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施救费用计算,如拖车费、吊车费等。
车载货物损失:根据货物的价值、损失情况等确定,如有货物购买发票、定损报告等证据。
车辆停运损失:对于营运车辆,根据车辆停运期间的合理损失计算,通常可以参照车辆的营运收入、停运时间等确定。
非营运车辆替代交通工具费用:一般根据合理的交通费用支出确定,如租车费用等,但需提供相关票据等证据。
每年有法定标准,按照鉴定结果作为主要证据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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