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结婚后把户口也迁到对方的房产证下了,现在要离婚了,请问这样的话离婚后房产算是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割吗?还有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
人
发表于 2013-06-04 12:02
向TA提问1、户口与房地产登记是两回事,你需要确定房产证是否婚后登记,如婚后登记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登记,即使入户在该房屋内,也不改变其一般为婚前财产的性质。
2、孩子的抚养费由不直接携带抚养的一方出,金额大致根据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具体请咨询当地律师。
发表于 2013-06-04 12:31
向TA提问你好,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可以主张分割,孩子的抚养费按固定月收入的20-30%判决。
发表于 2013-06-04 12:32
向TA提问如没有加名字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朋友无权要求分割,小孩抚养费一般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发表于 2013-06-04 14:47
向TA提问房产和户口无关。婚前买的房子只有一方名字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加名了就是共同财产。抚养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按对方收入的25%-35%起诉都是合理的。
发表于 2013-06-04 15:35
向TA提问户口和房产没有关系,主要是看房产取得的时间,以及出资情况,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是对方收入的20-30%。
发表于 2013-06-05 15:31
向TA提问一、主要看:结婚的时间与购房合同的时间。结婚时间在前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可以主张分割。
二、孩子的抚养费按固定月收入的20-30%判决。
发表于 2013-06-06 20:40
向TA提问可否分割财产主要看该财产是否婚前购买的,同时还要看该房产是否贷款,如果结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则还贷那部分或房屋增值那部分属于共有财产。小孩抚养费按月支付,一般是工资的三分一,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当地的判例。
发表于 2013-06-17 11:27
向TA提问你好,户口和房产没有关系,主要是看房产取得的时间及出资情况,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是对方收入的20-3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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