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在时,对方欠款很多未还,这样需要一起承担吗?这些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吗?我可以不去承担吗?因为是她自己公司所欠下来的。
人
发表于 2013-06-19 17:47
向TA提问要看这些债务是以男方个人名义出具的,还是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如果以个人名义出具的,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有这些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据;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出具的,一般会认定为公司债务,除非对方有这些借款用于你们家庭生活的证据。
发表于 2013-06-19 21:35
向TA提问你好,对债权人来讲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若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则属于一方债务。
发表于 2013-06-20 09:42
向TA提问如果公司注册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只由公司承担;如果不是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发表于 2013-06-20 10:28
向TA提问您好!您所说对方所欠债务,如果是用于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上,就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
发表于 2013-06-24 22:58
向TA提问用于夫妻生活则需共同承担,否则无需承担。
发表于 2013-07-31 13:53
向TA提问要分清欠债的主体,是对方本人,还是对方开立的公司。这是两个主体,处理方式也不同。建议来电咨询。
发表于 2013-06-19 14:19
向TA提问要看对方经营公司所得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如果是否定回答,则你无需承担,是其个人债务。
发表于 2013-06-19 14:54
向TA提问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否则就不需要。
发表于 2013-06-19 17:20
向TA提问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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