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一家单位签订了半年的实习协议,现在实习期已经到了,但是单位现在不想签订劳动合同,说还要继续试用,如果不适合的话就随时让走人。请问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3-08-15 11:29
向TA提问你好,你说的应该不是实习协议,而是试用吧?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故此,试用期最长只能六个月。你单位在试用期半年(六个月)到期后还要试用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另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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