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最近去做了药物流产,女性流产过后需要休息。自然此位当事人也不例外。但当事人有担心,单位对此类的请假的规定是做怎么样的设置呢?会不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职业生涯呢?
人
发表于 2013-06-20 11:40
向TA提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但实践中,各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所差异,不同省、市可能会不一致。
发表于 2013-06-20 18:45
向TA提问根据医院出具的人流时怀孕的天数来决定相关假期。
发表于 2013-06-20 20:38
向TA提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但实践中,各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所差异,不同省、市可能会不一致。
发表于 2013-06-24 23:25
向TA提问终止妊娠有法定的休假,看本人具体情况。
发表于 2013-06-20 10:39
向TA提问按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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