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辆卖给别人出事故了,但是没有过户这里有我责任吗?是如何规定的,责任在于谁?
人
发表于 2013-08-14 15:55
向TA提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据此,你已出让并交付了车辆,你没有责任。我国法律采用的是实际控制理论。
发表于 2013-08-14 15:36
向TA提问有,侵权责任法有规定。
发表于 2013-08-14 15:49
向TA提问由事故发生时实际持有人负责。
发表于 2013-08-14 15:52
向TA提问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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