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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一个英语培训机构签了一个7天的使用课程合同,交了700块钱。但是我只上了两天就没上了,我也没去要回上剩下的课程费用。我以为是我放弃了我的权力,没有什么问题的。结果试用期后该培训机构打电话来叫我交一年的学费,总共是30000.我很惊讶,因为我根本不想上课了。但是培训机构说签了使用合同事后没有声明不上课的就是默认接受,所以我必须交钱,否则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该怎么办?

山东-潍坊 发表于:2013-11-0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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