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公司营业执照被股东按照正常程序注销了,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不再履行,那合同期内的员工(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能向公司(已经注销)或者公司股东索赔吗?
人
发表于 2013-07-17 11:42
向TA提问公司注销了,是否成立清算组?1、如已经成立,则可向清算组织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在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未成立清算组,你们做为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你们可向清算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表于 2013-07-17 11:45
向TA提问可以的。
在没有约定的时候,找受益人。
有约定,找约定人。约定人不能履行,再找受益人。
发表于 2013-07-17 20:33
向TA提问可以的。
发表于 2013-07-17 14:39
向TA提问可以,可直接给律师来电!
发表于 2013-07-04 16:48
向TA提问员工可以要求清算组织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表于 2013-07-05 13:50
向TA提问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注销行为违法。你的损失可要求清算组或受益股东赔偿。
发表于 2013-07-12 23:04
向TA提问公司作为主体已经不存在了,找股东。
发表于 2013-07-17 09:13
向TA提问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发表于 2013-07-17 20:03
向TA提问您的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经济补偿金责任。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