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婆怀孕刚满6个月,以前产检都正常,之后一周内出现腹痛入院后,住院5天就流产了,产下一女婴,现在儿童重症监护室,我们认定医院有一定的过失行为,所以对于新生儿只看望过2次,医生也交代过病情,之后一直没去看过,期间医院也打过好多次电话,说婴儿处于病危状态,目前已经欠费3000多,医院已经报警并已经立案,请问我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吗?(我们一直在投诉医院,但是医院也一直在推脱责任,没办法,我们只能不去理睬新生儿,想让医院早点处理纠纷)
人
发表于 2014-01-23 22:13
向TA提问肯定违法,快去医院,救救孩子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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