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1968年进居民生产(线厂)学木工(因家庭出身问题,无学可上,于1962年随哥哥作城镇青年凑数,户口下放农村),1979年母亲落实政策又按排到该厂 (此时升格为镇办厂)工作,户口同时回城。厂方给镇政府打报告确定:1971年做木工至今,工资定为36:4元,镇政府批准同意!这也是本人的第一份档案,此前工资为45元。厂方工会登记表为1968年参加工作,档案中第一份职工登记表。1983年升格为区办企业,1987年经有关部门同意调入市计量局企业工作,在线厂期间有3份调资历表厂方误填为1979年。从1987年至2002年参加工作时间,单位例次都填写为1971年。1993年职工参保试点经劳动部门审核定为1971年参加工作时间。2002年企业改制时为30年工龄待遇与主管局闹扮,上访多年,2011年主管局伙同人社局信访局搞了复查,在档案中寻章摘句,不顾事实,说本人1979年参加工作,因为档案中没有79年之前的记载。这样有理就变成无理上访了,如果承认1971年参加工作,自已得找1979年之前的工厂关于你个人的财务档案。但,工厂在多年前经兼并,重组,改制,破产。他们都知道,根本找不着!刁难我,找律师打官司维权,他们恫吓律师,要通过司法局吊销人家的律师执照!我该怎么办?恳请各位高手律师支招!在这里泣谢啦!!!

广东-深圳 发表于:2014-09-1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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