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从事信访工作距今已经十二年了。自2010年元月1日根据国家政策信访津贴从120元调整为235元。但我们单位一直未调整,在2014年再为我们调整为235元。请问我该怎么要回2010年1月至2014年8月这三年多的差额?

江西-吉安 发表于:2015-06-20 16:34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吉安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吉安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