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胶州看守所羁押9个月,现在淄博监狱服刑6个月了,他户口高密,我的黄岛!我想离婚应该去哪里法院起诉?
人
发表于 2014-11-06 16:52
向TA提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此,你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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