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有一个亲戚,85岁,有一处房产在浙江绍兴市,户主是老人的名字。老人有2个儿子和2个女儿,前天大儿子找小儿子商量:要求小儿子放弃对绍兴房产的继承权,并立字据。字据上说:父亲在绍兴市有一处房产,在父亲同意的情况下给大儿子,小儿子放弃继承。小儿子在字据上签名确认,有2个女儿在字据上签名见证,但没有父亲签名。问:这样的字据有法律效力吗?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4-12-22 10:00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苏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