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跟他结婚一年了,一年当中我们没有在一起生活,平时他也不给我打电话联系,现在我们都想要离婚,他提出来要彩礼钱,三金和手机,这个应该给他吗?
人
发表于 2015-02-28 21:57
向TA提问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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