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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产假7月11号至12月27号,于11月份递交辞职,领导于12月29号批示后,因带孩子缘故没能及时办理后续手续,但有提前告知人事科,现在去办理时,人事科要求我赔违约金3000外加培训费2000(并无外出培训),后来协商应赔违约金3000,今日去办理时,告知我应归还12月份产假期间的工资,否则扣押护士证

福建-龙岩 发表于:2015-03-0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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