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律师咨询一下,如果夫妻间感情不和,把对方身份证拿走了,另一方能不能去派出所挂失重新办理身份证,那如果盖房子的钱女方出了20万,现在男方把身份证拿着想逼女方不要财产离开,
人
发表于 2015-03-28 16:12
向TA提问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律法规,除公安机关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作为抵押。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你的居民身份证并未遗失,仅是被男方拿走作为抵押,因此不符合重新办理的条件,但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责令男方将居民身份证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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