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典当公司的员工,有一客户借我公司贷款还不上(该贷款公司是一印刷企业),该借款公司用它的应收印刷费转让给我公司,让我公司去向那家公司要账,现在的问题是是我去拿的该贷款公司的收款单,当时给该借款公司打了一个收到条,收到条的内容是今收到收款单一张然后是编号、金额等,当时写的是我公司名字,经办人写的我的名字,想问问老师以后会不会有麻烦
人
发表于 2015-05-24 10:41
向TA提问如果你和你们公司之间办理了正常的交接手续,你个人是不会有麻烦的。你履行的是一种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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