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现在老公在与前妻离婚时协意上写到甲方(男方)一次给付女方六万元人民币,乙方(女方)在离婚协议上也签字了,可现在过去两三年了,因为当时没写任何手续,可现在她要以此为由要上法庭,可以成立吗?

重庆-合川 发表于:2015-08-2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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