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请问企业若要规定因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止工作短期治疗的时间与待遇问题(法律条文有3-24个月的医疗期的规定),但这个短期是否可以界定成3个月因的都算吗?期间的待遇有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吗?(网络上的各种意见不一)谢谢您的解答。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09-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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