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生下来,就被生父母送养出去,养父母把她养到3岁时,养母去世,之后,养父又结婚了(妻子B),在A14岁时,养父由于在工地干活去世,获得了40万的赔偿金,(A未满九年义务教育,自己出去打工赚钱),A至今19岁,前不久结婚了,B在结婚当天去A家里闹事,辱骂A,给A家里损害了部分嫁妆。 在a结婚时,b叫a的老公家拿10万元彩礼,a不同意就没拿,于是b去闹事。 现在a就想起诉b,要求b赔偿损失,并且让b将养父的遗产分给a一部分。 a有个权利吗?a应该如何行使?这个收养关系成立吗? 麻烦各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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