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咨询:我之前的总公司(A)在苏州,因为被安排在常州工作,所以A公司给我找了个派遣公司(B)签了合同,在(C)单位就职,合同期从2012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可是2015年11月20日A公司和C单位产生财物问题,C单位决定由新的D单位接手,A公司要求我及员工主动去派遣B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去吗?如果有员工已经主动去和B公司解除合同了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补救吗?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5-11-2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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