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4年6月入职一家公司,合同上签订的是人事主管的岗位,当时是新公司没有薪资体系,所以随便签的工资5000多,15年6月我结婚并且怀孕,由于我部门领导对我有偏见,一直以来对我不满,尤其是我怀孕后把我调去做专员的事情。我因为怀孕,所以就没计较,心想轻松点更好。现在部门以我作为主管工作业绩不好要给我调岗降薪。而现在公司有明确的薪酬体系了,主管也不是5000多,而是更高,也就是说我一直都不是拿的主管的工资,现在反而还要降薪。我该如何维权?今天找我谈话,我没有同意签署调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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