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上海的公司,收到了北京仲裁委的仲裁通知书,我们欠供应商北京一家公司112万,合同中约定是在北京仲裁,他们已经申请仲裁。但是因为当时我们与上家签订的合同(就是我公司的销售合同)有122万的钱未回来,我们的上家是一家大公司(合同诈骗的可能性不大),我们的下家是一家小公司(仅有一次给我们供过货),而且我们下家其实是没有资质供这些货的,只是应上家要求从我公司过了一道,我们与下家的合同上家都是知道的,而且合同条款也是完全背靠背,完全一样的,合同金额我们与上家是530万,与下家是520万,差价只有10万,完全只是过一下手的费用。现在下家因我们欠他112万申请仲裁(合同中已经支付过408万),但是我们的上家欠我们122万(合同中也已经支付过408万),请问我接下来应该怎么操作?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6-04-2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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