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借同学8000元钱没有即使归还,他将我起诉到法院,法院于上周给我书面送达了传票,通知2016年11月22日上午8.30分开庭,我本人在传票上签了字,由于我在城建局工作,本周为迎接省市精准扶贫验收,我都在下乡驻村,昨天上午9点左右,法院审判庭庭长到单位找我,我没有在单位,给我打电话,我说我在街道(政府门口),他们就开车上来了,到门口庭长就让法警把手铐给我铐上,也没有出示相关执法证及票证,我被强制带走开庭,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执法人员如此执法,请问违法吗?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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