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合同纠纷:地点上海;公司11月25日裁员,合同签订的工资:1、基本工资税后18000,2、每年14薪。2015年11月16日入职,2016年11月25日第一次约谈。hr只给1.5赔偿。个人觉得不合理,没有签字。请问给位,这个情况公司应该要赔偿多少钱? 14薪中的2薪可以平均到11个月吗?毕竟是有11个月了。而且合同签的是14薪,没有说这是奖金或者绩效什么的。部门主管约谈说公司是因为经济原因裁员,且没有向劳动局报备,已经达到裁员20人或者10%。。hr约谈说是协商。

上海-上海 发表于:2016-11-29 10:13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上海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上海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