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协议离婚已有7年,我是孩子监护人,但户口在孩子妈妈处,当时由于在农转非的阶段所以没有迁户口,但在协议上有到时把孩子户口迁过来并把孩子的应得的给孩子的协议条款。现在孩子由于没有本地户口没法在本地上学只有回老家爷爷奶奶处做留守儿童,和前妻联系沟通均不配合迁户口;另外前妻在孩子的名下可以领农转非过渡费以及占地赔偿的相关费用,孩子的抚养费却有5年多一分钱没给过虽然只有区区200元;我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前妻不履行离婚协议,并把孩子的抚养费和其他孩子农转非所应得的要回来吗?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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