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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肚子饿去一家面馆吃饭,因为遇见两拨看起来像学生的青年打架我就前去劝架。没想到我自己在混乱中被打伤。胳膊开了条口子,被缝十二针。可是打人双方没有一个站出来赔偿我的医药费。请问我应该通过哪些机构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湖北-仙桃 发表于:2016-04-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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