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7年8月中旬在广东河源紫金县与设在紫金县城金紫金广场商住小区外的中域电讯连锁店咨询深圳捷讯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营销业务员叶小她了解借贷一事,(事由:二0一二年8月在东风路一手机店买了一部手芊果4手机并在捷信办理了十二期分期按揭手续,并于2013年7月分期结束,每月一百九十多元!后捷讯业务员认为我信用良好,主动与我联系现金分期贷一事,但当时认为0.0159利息大高未成交,2014.8因资金周转困难而与不断与我联系的客服咨询,并办理了了6期二万元的现金贷,每期还款1130元,至2016.11已还25期,还有11期结束,但该公司以我逾期二个月(12至2017.1)未还款为由在未事先告知我的前提下单方于2017.2.11中止了货款合同,并将合同交弟三方广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在东莞的樊主任负责追收,在一到48小时内打电话,发信息给我妻及父亲家共40多次,并用威肋,恐吓等手续假冒法院、公安局的告示,通知,通告等手段以樊主任本人名誉发短信给我及我妻,说我涉嫌金融诈骗,赖账等为由说俺违反刑法152,153条的规定,可判有期徒刑3年以下,鉴于此事,请求协助:一是后有广东鹏飞律师事务所此所,二是否有樊主任此人(证号后4位:0333),他的所作所为是否违法?三是我的现金贷25期累计还款达24580(含手续费200元,逾期罚款,滞纳金等)?恳求律师们帮我查询了解下此事,并回复于我 广东河源紫金县紫城镇:邓海儿 电话18666658663 20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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