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2月2与北京一家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非洲乍得。然后2014年1月底又与公司续签了7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是一式二份,交给公司的那份合同上体验了工资是每天180美元一天,我的那份合同上没有体验工资标准(但有工资卡上可以体验)。 2015年1月1日起,公司把我们的工资低了10%,是按162美元每天发工资。然后其他的风险补助、绩效工资均按原来的标准均降10%。然后公司效益不好,将我们辞退了(没有直接辞退,只是让你在家等,实际就是辞退)。 我是想通过劳动仲载拿回公司扣除10%的那部分工资、风险补助及绩效工资。我想找一个风险代理律师,第一次付600元。然后最终获得的赔偿的30%作来律师的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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