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所在的一家公司原有2个股东组成,但经营不好,经过协议两个股东决定注销工司,但其中一个股东接管公司财产、厂房及员工,并更改公司名,但公司的经营模式变了,待遇也有变动,做为员工我不想在这种工作模式、待遇下工作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如果离开会得到补偿吗?

海南-万宁 发表于:2016-04-1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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