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一个出纳也是一个实习生,现在是在试用期,然后我在一个私人企业,酒楼做的,然后之前那个出纳已经走了,我在接手的15天左右辞职不想做了,可是钱是直接进的私人账户的,没有对公账户,然后那个想和我交接是一个人事,本来说好时间交接的,结果她说要去旅游玩几天,我辞职信已经写了一个多月了,老板也是不管不顾,然后那个人事也是爱理不理还把辞职给撕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走,就是放下银行卡,结算好现金,或者去劳动局处理可以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7-11-1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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